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坊子区,隶属于山东省潍坊市,成立于1983年底,是潍坊市的市辖区之一,面积412平方公里,2014年辖3个街道、4个镇。地处山东半岛中部、潍坊市区东南部,属暖温带半湿润气候,年平均降雨量650毫米。2012年,坊子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04.3亿元。坊子区被誉为“中国芦笋之乡”、“中国草莓之乡”。荣获“中国十大政府创新典型奖”、“全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创新提名奖”、“2009中国全面小康十大民生决策奖”、第二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奖。坊子区位于山东省中部偏东, 山东半岛西侧,潍坊市区东南部。东经119°03′~11 9°26′,北纬36°30′~36°45′。东与昌邑县以潍河为界,西邻潍城区;南和安丘、昌乐两县毗连,北同寒亭区接壤。 东西最大横距33.5公里, 南北最大纵距26公里,总面积361.7平方公里,占潍坊市总面积的2.1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