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坊子区,隶属于山东省潍坊市,成立于1983年底,是潍坊市的市辖区之一,面积412平方公里,2014年辖3个街道、4个镇。地处山东半岛中部、潍坊市区东南部,属暖温带半湿润气候,年平均降雨量650毫米。2012年,坊子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04.3亿元。坊子区被誉为“中国芦笋之乡”、“中国草莓之乡”。荣获“中国十大政府创新典型奖”、“全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创新提名奖”、“2009中国全面小康十大民生决策奖”、第二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奖。坊子区位于山东省中部偏东, 山东半岛西侧,潍坊市区东南部。东经119°03′~11 9°26′,北纬36°30′~36°45′。东与昌邑县以潍河为界,西邻潍城区;南和安丘、昌乐两县毗连,北同寒亭区接壤。 东西最大横距33.5公里, 南北最大纵距26公里,总面积361.7平方公里,占潍坊市总面积的2.1%。